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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人物》合作商资格申请授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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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总则

1.1 本条款旨在规定《亚洲人物》杂志(以下简称“本刊”)与申请成为合作商的个人或单位(以下统称为“申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保合作商申请程序的正当性、透明度和效率性。

1.2 申请人在申请成为本刊合作商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条款的所有内容,并充分理解其含义。提交申请即视为申请人完全接受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并同意按照本条款的要求参与合作。

1.3 本刊将以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理每一份合作商申请,确保所有申请人都有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我们承诺将严格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本条款规定,以维护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1.4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将成为本刊审查申请的基础。申请人负责确保所有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将直接影响其申请的有效性,并可能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1.5 在整个申请过程中,本刊保有最终解释权。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遵守本条款规定的申请人,本刊有权随时终止其申请程序或撤销其合作商资格。

1.6 本条款适用于所有向本刊提交合作商资格申请的申请人,无论其申请最终是否获得批准。本条款中提到的“合作商资格”是指申请人经本刊批准后,获得与本刊合作进行市场活动、促销推广等的资格和权利。

1.7 申请人理解并同意,合作商资格的申请与批准过程涉及申请人与本刊之间的信息交换,申请人应遵守相应的信息保护法律规定,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1.8 本刊在必要时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或成为合作商后,应持续遵守本条款,并对其在申请表中所做承诺负法律责任。

本总则部分为《亚洲人物》合作商资格申请授权条款的基础和出发点,任何申请合作商资格的行为都将被视为对本条款的认可和遵守。

第二条:申请资格

2.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资格要求

2.1.1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应的法定登记证书。

2.1.2 申请组织应具有明确的业务范围,且其业务范围需与《亚洲人物》杂志的发展战略相符合,能够为杂志的传播与推广提供有效的合作支持。

2.1.3 组织应遵守本刊的宗旨和理念,尊重知识产权,保证在进行合作活动中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等。

2.1.4 申请组织应当在过去连续三年内没有因违法活动被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记录,并能提供相应的无违法记录声明。

2.2 自然人的申请资格要求

2.2.1 自然人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以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2 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行业背景或经验,以便更好地促进与本刊的合作。

2.2.3 申请人应有良好的个人信誉,过去三年内未在任何商业活动中有欺诈、侵权或其他不诚信的行为记录。

2.2.4 自然人申请人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和履历资料,以供本刊审核其申请资格。

2.3 资质审查与评定原则

2.3.1 本刊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结合市场状况和行业标准,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审。

2.3.2 资质审查过程中,本刊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更正或更新其提供的资料。

2.3.3 申请人应确保在整个申请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均为最新、最真实和最完整的资料。

2.3.4 对于不符合资质条件的申请人,本刊有权在任何时间点拒绝其申请或提出进一步的审查要求。

2.4 商业信誉与财务要求

2.4.1 申请人应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任何损害消费者权益或不公平竞争的行为。

2.4.2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和稳定的财务状况,能够支撑起与本刊合作的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与投入,并能够提供相关的财务证明文件。

第三条:申请程序

3.1 提交申请

3.1.1 申请人应通过《亚洲人物》官方网站或指定渠道下载并填写合作商申请表。申请表需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

3.1.2 完成申请表填写后,申请人需准备相应的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财务状况报告及其他可能需要的专业证明文件。

3.1.3 申请人应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所有支持文件一并提交至《亚洲人物》杂志指定的提交地址,或按规定进行线上提交。

3.2 审核过程

3.2.1 本刊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3.2.2 如申请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本刊将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正。

3.2.3 完整的申请资料将被提交至审核委员会进行详细审查,审核委员会由本刊指派的专家和相关领域的权威人士组成。

3.2.4 审核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市场状况、行业需要以及合作潜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

3.2.5 对于需进一步评估或面谈的申请人,本刊将另行安排时间,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3.3 审批结果

3.3.1 审批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申请将明确合作的范围、条款、责任及义务。

3.3.2 对于未通过审批的申请人,本刊将提供理由说明,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改进建议。

3.4 申请结果的公示与告知

3.4.1 申请结果将在本刊官方网站或其他公共渠道公示,确保申请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3.4.2 所有通过审核的合作商资格名单将定期更新并公布,以供公众查询。

3.5 申请的修改和撤回

3.5.1 在申请结果公布前,申请人有权对其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必要的修改和更新。

3.5.2 申请人可以在任何时点撤回其申请,但需向本刊提交书面撤回通知。

3.6 申请的保密性

3.6.1 本刊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处理,未经申请人同意,不得向除审核相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3.6.2 对于所有涉及的保密信息,本刊及其工作人员将签署保密协议,确保信息不外泄。

第四条:信息使用与保护

4.1 信息收集的范围与方式

4.1.1 《亚洲人物》在合作商申请过程中将收集必要的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基本资料、联系方式、法律文件、财务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1.2 信息的收集将通过直接提交、邮件、电子表格以及其他官方认可的方式进行,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4.2 信息的使用目的

4.2.1 收集的信息将用于评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申请、进行市场分析、保持联系和通知相关的合作事项。

4.2.2 在必要时,信息还可用于满足法律要求、执行合作条款、进行争端解决或保护《亚洲人物》的合法权益。

4.3 信息安全保护措施

4.3.1 《亚洲人物》将采用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来保护所收集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的丢失、泄漏、误用、未授权访问或披露。

4.3.2 本刊将对处理信息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和保密培训,并要求他们遵守信息保密协议。

4.4 信息的披露与共享

4.4.1 未经申请人明确同意,《亚洲人物》不会将信息披露或共享给除合作审核流程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4.4.2 在合作过程中,如需与第三方共享信息,将在确保对方同样遵守隐私保护原则的前提下,限定共享的范围和目的。

4.4.3 如法律规定或司法程序要求,《亚洲人物》可能需要公开或共享特定信息。

4.5 信息访问、更正与删除

4.5.1 申请人有权要求访问其在《亚洲人物》保存的个人信息,并可以请求更正任何不准确的信息。

4.5.2 申请人可要求删除其提交给《亚洲人物》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有存储要求或信息存储对于执行合作关系是必要的。

4.6 信息保存期限

4.6.1 《亚洲人物》将根据合作的持续时间及法律要求保存申请人信息。信息保存期限将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或合作终止后所需的合理时间。

4.7 信息更新与通知

4.7.1 为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最新性,申请人应及时更新其信息,并在任何重大变更发生后立即通知《亚洲人物》。

4.7.2 《亚洲人物》将定期复审信息处理和保护政策,确保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并在政策有重大变更时通知所有相关申请人。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5.1 申请人的权利

5.1.1 申请人有权获取合作商资格申请所需的相关信息、流程说明及评审标准。

5.1.2 申请人有权在申请过程中被公平对待,其提交的任何信息应受到严格保护。

5.1.3 申请人对其提交的信息拥有解释权,并在发现信息处理过程中的任何错误时,有权要求更正。

5.1.4 申请人在合作期间享有其成果及贡献的权利认定,并应在合作结束后依法享有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5.2 申请人的义务

5.2.1 申请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持续更新以保持其有效性。

5.2.2 申请人在申请及合作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亚洲人物》及其他合作商的知识产权,不得从事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5.2.3 申请人应按照《亚洲人物》提供的指南和要求,合理使用《亚洲人物》的品牌资源,不得将品牌用于任何未经授权的商业活动。

5.2.4 申请人有义务维护《亚洲人物》的声誉,不得从事任何损害《亚洲人物》品牌形象的活动。

5.3 《亚洲人物》的权利

5.3.1 《亚洲人物》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质,并决定是否批准其成为合作商。

5.3.2 《亚洲人物》有权对申请人在申请或合作过程中提供的信息进行验证,并要求申请人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

5.3.3 《亚洲人物》有权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和市场状况调整合作范围和条款。

5.3.4 《亚洲人物》有权在申请人违反合作协议时,终止合作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5.4 《亚洲人物》的义务

5.4.1 《亚洲人物》有义务向申请人提供清晰、透明的申请指南和标准。

5.4.2 《亚洲人物》有义务保护申请人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除法定或合作必需外,不得随意泄露申请人信息。

5.4.3 《亚洲人物》有义务监督合作商的运营行为,确保其符合约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

5.4.4 《亚洲人物》有义务在合作关系中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服务,帮助合作商发展业务,提升品牌价值。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1 合同变更

6.1.1 在合作期间,如遇重大经营策略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或法律法规修改等情形,任一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

6.1.2 合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详细说明变更的条款、变更的原因及其对合作关系可能产生的影响。

6.1.3 变更请求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双方应签署书面的变更协议,并按照变更后的条款执行合作事宜。

6.2 合同解除

6.2.1 若一方严重违反合作协议的条款,经提醒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改正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2.2 如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

6.2.3 合同解除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合同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说明解除的理由。

6.3 解除后的处理

6.3.1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合作期间产生的各项事宜。

6.3.2 任何一方不得因解除合同而影响已经发生的合作成果的归属和分配。

6.3.3 合同解除后,申请人仍应对其在解除合同前可能造成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亚洲人物》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6.4 通知与确认

6.4.1 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均需双方确认无误后,通过书面形式发出通知,该通知应被视为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有效证明。

6.4.2 所有通知应按照合同中提供的地址、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双方认可的联系方式发送。

6.5 责任限制

6.5.1 在合同解除情况下,《亚洲人物》对申请人的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条款和适用的法律进行限制,不承担额外赔偿。

6.5.2 申请人在合同解除后继续使用《亚洲人物》的品牌、内容或其他知识产权资源的,应依法承担违约或侵权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7.1 法律适用

7.1.1 本合作关系的设立、解释、执行和解决争议等所有事项,均适用[申请人国籍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

7.1.2 若本合作商申请表及相关条款中存在未尽事宜,应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予以处理,并以诚信原则进行补充。

7.2 争议解决

7.2.1 任何因本合作关系所产生或与本合作关系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2 如协商不成,争议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申请人国籍所在国家/地区]的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7.2.3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过程中,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合作协议中的其他条款应继续执行。

7.3 诉讼

7.3.1 若仲裁条款无效或仲裁不成为可能,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申请人国籍所在国家/地区]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3.2 双方同意由申请人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此类诉讼。

7.4 争议解决的合作态度

7.4.1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合作与沟通的态度,不得采取任何恶意诉讼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7.4.2 双方均认识到,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和长期发展比争议本身更具价值,应在可能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和解与调解。

7.5 争议解决的公开性

7.5.1 法律程序或争议解决的所有文件、材料和信息应被视为商业秘密,除非根据适用法律必须公开或双方同意公开。

7.5.2 双方应对争议解决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无故泄露给第三方。

第八条:条款的修订

8.1 修订原则

8.1.1 《亚洲人物》保留随时修订本授权条款的权利。修订行为只有在确保不违反适用法律法规和不削弱合作商权益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8.1.2 修订本条款应基于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事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公示,以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8.2 修订程序

8.2.1 任何条款的修订将通过《亚洲人物》官方渠道发布修订通知,该通知将说明修订内容、生效日期以及修订的理由。

8.2.2 修订通知发布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表明是否接受修订后的条款。若申请人在通知后15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接受修订条款。

8.2.3 若申请人不同意修订后的条款,可采取书面形式反馈其异议。《亚洲人物》将与申请人协商一致后,决定是否继续维持合作关系。

8.3 修订的效力

8.3.1 除非修订条款另有明确规定,修订后的条款自官方通知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8.3.2 条款修订不影响申请人在修订前已经获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8.4 特别通知

8.4.1 如果条款的修订涉及到关键信息处理、隐私权保护等重大变更,我们将采用显著方式进行通知,确保申请人能够及时了解变更详情。

8.4.2 对于重大修订,申请人有权在修订生效前提出解除合作的请求,并需在规定的反应时间内书面通知《亚洲人物》。

8.5 适用范围

8.5.1 本修订条款适用于所有《亚洲人物》合作商,无论其合作关系是长期性还是项目性质的合作。

8.5.2 申请人在本条款修订生效后继续与《亚洲人物》进行合作的,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修订后的条款。

第九条:附则

9.1 解释权

9.1.1 本授权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亚洲人物》所有。《亚洲人物》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适用法律对本条款进行合理解释。

9.1.2 任何因本条款内容导致的疑问或争议,应首先由《亚洲人物》进行说明和解释。如申请人对《亚洲人物》的解释有异议,可按照本条款第七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处理。

9.2 生效条件

9.2.1 本授权条款自申请人提交完整申请材料,且《亚洲人物》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9.2.2 对于需要进一步审批或认证的申请,本条款自相关审批或认证完成并通知申请人之日起生效。

9.3 公告和通知

9.3.1 《亚洲人物》对于重要信息的更改、服务更新或其他关键通知,将通过官方网站、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9.3.2 申请人应确保其提供给《亚洲人物》的联系信息准确无误,以便及时接收通知。

9.4 条款的补充

9.4.1 若本授权条款中的任何一条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9.4.2 《亚洲人物》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条款或附加协议,以明确合作商的具体权利与义务。这些补充或附加协议构成本授权条款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5 条款的传达

9.5.1 《亚洲人物》可能会以电子或书面形式发布关于本授权条款的声明、警告、通知以及其他必要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传达至合作商。

9.5.2 合作商应当确保其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的有效性,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形式通知《亚洲人物》。

9.6 条款的备案

9.6.1 《亚洲人物》将本授权条款及其修订版存档备案,并可供合作商查询。

9.6.2 合作商在本条款变更后继续使用《亚洲人物》服务的行为,视为其已经知晓并同意最新的授权条款。

9.7 终止后的处理

9.7.1 本合作关系终止后,除非适用法律有特别规定,申请人应继续遵守保密条款,并处理好已获得的信息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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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可持续供应链和战略采购领域的先锋,许黎近期荣获了“2024年度亚洲绿色可持续建筑供应链卓越领袖”奖项。这一奖项肯定了她在推动建筑与房地产行业绿色发展中的卓越贡献。她的前瞻性策略和实践成果为行业树立了典范,同时也为未来的可持续供应链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许黎,可持续战略采购和供应链数智化研发专家,获得全国注册招标师、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和英皇RICS特许测量师等多个权威认证。自进入可持续建筑和供应链数字化转型领域后,她不断推动创新,先后推出多个深具影响力的智能管理系统和绿色建材集成工具,在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降低碳排放上做出了重要贡献。她参与及撰写的方案和课题,为建筑与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树立了标杆,提供了实际可行的解决方案。 当前,亚洲及全球供应链面临着一系列复杂问题,传统供应链体系已经暴露出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所带来的脆弱性。此外,国际政治和经济局势的变化,加剧了资源供应的不确定性,增加了成本压力。同时,全球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日益增强,企业不仅需要解决效率和成本问题,还必须承担起环境责任,推动绿色转型和数字化升级,以适应未来市场的需求和挑战。在谈到当前全球供应链的现状时,许黎提到,许多企业仍然依赖传统的采购模式,缺乏对供应链的数字化改造。她强调,供应链的韧性和灵活性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尤为重要,企业应更关注多元化的供应来源,以降低风险。对此,并提出了许多参考思路与解决方案。 数智引领供应链革新:许黎的可持续供应链创新实践 许黎所开发的“可持续供应商管理系统”、“可持续供应商评估系统”以及“绿色建材供应链集成优化工具系统V1.0”,以数字化和智能化为核心,通过系统化的数据管理和智能分析,提升供应链各环节的透明度和可持续性,共同促进了企业供应链的绿色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提升了企业的运营效率。 其中“可持续供应商管理系统”旨在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企业供应链效率,推动供应链的协同发展与企业的竞争力提升。美的集团产业数字化板块的核心成员——安得智联,自2019年起应用该系统,成功搭建“1+3”供应链服务模型,入选“2023物流与供应链(中国)解决方案TOP30”,并帮助超过三千家企业实现转型升级。该系统于2022年被美的置业智慧供应链平台引入,显著提升了采购效率和准确性,优化了整体管理水平。 同时,该系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期间成功应用于中交集团的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三大子平台,提升了其竞争力,实现了全链条成本数据覆盖、动态管理和可视化。这为中交集团节省了大量资源,提高了管理效率,整体供应链成本降低超过15%,并在实施后连续三年为其新增产值3500万元,新增利润950万元。 “可持续供应商评估系统”设定了科学的评估标准,借助智能分析工具,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客观、精确的评分和排名,为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改进建议,促进供应商提升环保绩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引入了这一系统,并在此基础上成功构建了一套完整、科学和客观的《中国房地产测评系统》。自 2019 年起,该系统持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供应商企业、服务商企业、设计机构等相关领域进行深入测评,形成了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年度测评榜单和研究报告,为推动中国房地产业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而“绿色建材供应链集成优化工具系统V1.0”则专注于绿色建材的供应链管理,利用大数据分析和物联网技术实现实时监控与动态调整,优化采购流程,降低项目风险,确保建材的及时、安全送达。 智能供应链新时代:许黎的可持续管理解决方案 2021年许黎主持了“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十四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工程建筑设计施工与应用总课题组”的研究,负责“可持续性绿色建筑中的战略采购与供应链优化”专项课题。在该课题研究中,她深入探索了绿色建筑领域的战略采购优化,强调通过数字化工具与绿色标准的整合,为建筑行业的转型提供系统性的指导和解决方案,充分体现了她在行业引领中的重要角色。 除此之外,许黎于2019年撰写的《建筑行业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和2021年撰写的《后疫情时代可持续供应链与战略采购发展方案》中,从战略采购与绿色供应链的深度融合角度,深度剖析了数字化转型与智能管理对于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为行业在采购环节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清晰的方向和实践路径。方案中提出的BIM技术、智能供应链管理体系的提出以及智能供应商管理的构想为众多企业提供了参考思路与解决方向,这些创新举措和技术的成功实施,也为建筑行业带来了显著的成效。一方面,提高了供应链的透明度和效率,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促进了绿色采购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提升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品牌形象。 践行双碳目标:许黎的可持续供应链之道 正如她所说,“在追求双碳(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过程中,企业必须将数字化工具与绿色标准深度融合,构建一套既透明又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这是通往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全球供应链正逐步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许黎表示,“企业需在内部和外部建立透明的合作关系,优化资源配置,以实现真正的绿色转型。”她的愿景是为更多企业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通过企业的示范效应和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推动整个行业乃至社会向更加绿色、低碳的经济模式转变推动整个行业向低碳经济转型。 许黎的卓越成就和对可持续供应链及战略采购领域的深远影响,使她在众多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荣获2024年度亚洲绿色可持续建筑供应链卓越领袖奖这一奖项。许黎坚定表示将继续在可持续供应链和战略采购领域深耕细作,以实际行动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希望更多的年轻一代加入进来,为构建可持续的未来贡献不懈的力量。

立讯精密王来春:越努力越幸运,打工妹逆袭成为百亿女富豪

她出身农村,21岁的她曾是富士康公司的一个普通小工人,每天干着重复机械的工作。但她的人生没有止步于此。 53岁的她,从一个普通小工人摇身一变,成为了主攻电子产品制造的立讯精密董事长,与商业巨头苹果公司进行着密切的合作。 如今,立讯精密已经完成了对富士康公司的超越,始终坚持以技术为导向,正向着成为中国第二个鸿海的目标进发。 而她也在2020年跻身胡润富豪榜,身价达83亿美元,2021年更是凭借着107亿美元在福布斯全球富豪榜排名208。究竟是运气好,还是抓住了机会? 1967年,王来春出生在广东的一个普通小山村,家中父母务农,每日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辛勤劳作,但也仅仅只够维持家里的一日三餐。 王来春小时候并不敢问父母奢求什么东西,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家庭情况,知道父母的辛苦。 所以,王来春也很懂事,每次放学回到家,还没来得及放下书包,就直接到了田地里,帮着父母干农活。 从小她都没买过几件新衣服,都是靠着母亲缝缝补补过来的。因为家里交不起学费了,王来春只读到了初中。 辍学打工,进入富士康辍学后,王来春想着也不能在家无所事事,要出去找工作赚钱才行。但是以她十四五岁的年纪,出去找工作自然是不好找到的,老板都以她是个小孩子拒绝录用。 就这样,王来春辗转换了好几个工作岗位,一直稳定不下来。没有工作的时候,她还是照常会回家帮父母干活。 后来,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21岁的王来春听说有一个大公司要在深圳建厂了,需要招好多的工人,而且薪资也不错。 这个消息确实不假,1988年,富士康公司在经过几番考察后,最终决定在中国深圳建加工厂。 一方面是拓展业务的需要,对于富士康这样的全球知名公司,自然是不满足只有原产地的那一点市场,在中国建厂就是为了能抓住中国这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市场。 另一方面,因为中国劳动力人口多,用工成本低。机缘巧合之下,王来春来到了深圳富士康电子工厂面试。 因为工厂刚建立不久,对员工的要求也比较宽松,不论学历,只论能力,而初中学历的王来春凭借着她过早在社会打拼的经验,成为首批150名员工中的其中一人。 顺利进入深圳富士康电子插件工厂上班后,王来春总算是有了一个稳定的工作,并且包吃包住。 上班时间,王来春的任务就是坐在生产线旁拧一个又一个的螺丝钉,机械而又重复,而且要坚持八到十个小时。 工厂还有一个硬性规定,就算是停电也不能停产,这意味着,王来春和其他一百多名工人要加班加点地把停电的时间中没有做完的工作再补回来。 除此之外,就是休息问题。因为是工厂才修建不久,很多设施、设备都没有完善,这其中也包括住宿问题。 那时候的王来春睡的是大通铺,和一百来个女工挤在一个屋子里,别说洗漱时间不够,到了夏天,房屋里简直是闷热到不行,而且还有许多的蚊虫来光顾。 在这样的情况下,别的女工都不知道私下抱怨多少回了,王来春还是一声不吭地干着自己的工作,不喊苦,不喊累。 当晚上睡不着时,她就会独自一人返回车间,继续提前完成着第二天的工作任务,或者就坐在一片空地上望着天空,憧憬着未来,想象着自己未来的生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 在富士康工作了九年,从21岁进厂一直到30岁的而立之年,王来春已经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让老板发现并承认、赞赏了她的能力。 从那个只会在流水线上拧着螺丝钉的小姑娘变成了富士康公司在大陆领导管理层的女课长,这是管理层的最高职位,能像王来春这样从一线工人做到这个位置的,的确是寥寥无几。 在这九年里,王来春深受富士康公司的企业文化的启发,获得了许多关于电子产品制造生产的经验,这也为她以后创办立讯精密公司做了一定的铺垫。 辞职创业当其他人都认为王来春会继续在富士康公司工作,享受中国大陆管理层工作带来的红利的时候,王来春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那就是辞职离开她工作了九年的富士康公司。 这时,许多人会表示不解,但对于王来春来说,这就是她的最真实的想法,她想自己创业,尝试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在缓冲期,王来春并没有停滞住自己前进的步伐,转身进入到了知识的海洋。 因为她一直很在意自己的学历,那时候因为家庭情况而中途辍学,如今好不容易有了一定的资本,要更加努力学习才行。 经过那几年的辛苦备考,在后期人生规划的压力下,王来春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顺利来到了清华大学深圳的研究生院。 1999年,王来春经过慎重的考量,与哥哥一起合资收购了香港的立讯公司。 因为之前在富士康公司时,王来春一直是尽职尽责,有着良好的信誉的,富士康公司的董事长郭台铭在听说王来春的事后,主动提出与王来春刚刚收购不久的立讯公司合作,并且一签合同就是三年起步。 可以说,富士康公司对于王来春的创业是功不可没的,富士康的标语后来也都有在立讯公司频繁出现过。 创办立讯精密2004年,王来春又继续来到了深圳创办了立讯精密,主要业务方向就是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生产,特别是智能手机的配件。 富士康公司再度与立讯精密合作。到2009年,与富士康公司的成交额就占到了立讯精密的成交总额的57.37%。 除了是与富士康公司有着深度的合作关系之外,立讯精密的稳定合作伙伴还有苹果公司。毕竟商业领域总不是一成不变的,总会有危机与转机。 2010年立讯精密在深交所上市,事实证明,王来春的实力是非常厉害的,那时候她的身价就达到了23亿元,跻身中国富豪榜。 跻身中国富豪榜立讯精密也早已不是人们常说的“小富士康”,在与苹果公司的合作产业链中,2019年苹果公司为立讯精密带来了346亿元的盈利,双方更是签下了Apple Watch 、applepods的生产代工厂的合同,日后肯定会有很大的商机。 2020年,立讯精密的市值突破4000亿元,甚至超越了同产业的富士康,对其产生了一定的市场威胁。 而昔日是个打工妹的王来春以83亿美元的身价进入胡润全球富豪榜,2021年以107亿美元的身价进入福布斯全球富豪榜的第208位,完成了她的完美蜕变。